编者按/ “跨境理财通”是我国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互联互通的创新实践。从最早概念提出,到机制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跨境理财通”历时已逾两年。考虑到粤港澳三地法律法规与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同,因此,如何优化资金对接和防控风险成为银行的必修课。
系统搭建、产品筛选、内部风险测评……各家银行正积极“备战”跨境理财通。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开启,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可跨境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由此拉开。
面对广阔的财富管理市场,银行将迎来哪些业务机遇以及如何布局?中资行与外资行如何竞合?在投资者权益保护和风险防控方面应注意什么?为此,《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了交通银行(4.550, 0.05, 1.11%)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贺波、浦发银行(9.080, 0.08, 0.89%)总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吕畅、渣打中国财富管理部投资产品与投资顾问总监闵成。
受访人士表示,“跨境理财通”将为大湾区内地和香港投资者提供丰富的资产配置渠道,也对银行的投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理财客群的扩大,投资者权益保护和风险防控也将是下一步发力重点。
多元化配置 便利个人跨境金融投资
《中国经营报》:对银行而言,“跨境理财通”意味着哪些机遇和挑战?
贺波:“跨境理财通”将利于粤港澳大湾区更好地发挥国际化金融平台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强化大湾区民生金融服务建设能力。
一方面,“跨境理财通”对银行财富管理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是“跨境理财通”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正式落地后,无论在客户上还是在产品上均将为境内外银行财富管理注入新的增长活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的财富管理水平,银行既要着眼满足港澳地区个人北向投资境内产品的财富管理诉求,亦需满足湾区境内居民个人资产配置的多元化、全球化需求。二是随着大湾区境内外银行机构的广泛参与,客户也将在不同财富管理的机构和渠道间进行横向比较,寻求更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体验,因此,境内外金融机构间的客户和服务竞争将比以往更加激烈。
另一方面,“跨境理财通”将进一步加快金融机构特别是境内金融机构业务转型和改革步伐。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一是产品研发和选择上更需加强全球市场分析和趋势研判,关注境内外不同投资者的行为需求,二是服务体验上更需着重银行数字化服务能力和赋能,三是投资者权益保护上更需关注境内外客户产品销售、咨询建议、投诉纠纷等多方面机制建设。
吕畅:在当前我国扩大金融双向开放的背景下,随着“跨境理财通”的推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业务全面提速,有助于促进三地金融机构深化合作、业务扩容,为内地与港澳的金融机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对于内地银行来说,理财客户群将持续扩大,产品销售渠道也将逐步拓宽,有利于提升银行的财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资产配置能力。
同时,“跨境理财通”对银行的投研能力和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我们站在全球的视角下,有效加强投研的前瞻性,关注投研的广度与深度,也要不断提升境外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风险的管理能力,积极应对合规性、流动性和跨境风险等多重问题,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潜在风险。
对此,我们要在满足多层次客户需求的产品体系基础上,不断提升跨境理财领域的专业能力,在“打造最智能财富管理银行”发展目标引领下,通过科技赋能,不断拓展财富管理的服务半径,继续深化智能投研、智能风控应用,整合非银机构投研能力,实现双向输出,尽可能惠及更多客户。
《中国经营报》: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围绕“跨境理财通”试点做了哪些准备?
贺波:交通银行依托综合化国际化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的财富管理特色、市场认可的优质客户服务和健全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等优势,从投资者利益及便捷服务体验出发,已全面梳理并完成流程、系统、制度等各项工作,为“跨境理财通”业务顺利落地做好准备。
从产品角度来看,为了提升客户投资体验,我行充分发挥财富管理特色,综合考虑管理人优势、跨境客户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特性等因素,为跨境理财通客户优选中低风险、历史业绩良好、长期表现稳健的理财、基金等投资产品。
“北向通”方面,目前内地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数量较多,不同类型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差异性较大,我行重点优选推荐纯债持有期系列产品及优质固收+产品共20余款起点友好、攻守兼备的旗舰理财产品;并结合产品收益风险特征、投资运作策略,从沃德优选基金池中精心筛选了近30只收益表现稳健、整体风险可控的基金产品,覆盖货币基金、短债基金、纯债基金、一/二级债基、固收+策略基金、FOF基金等,可满足客户不同的投资理财需求。
“南向通”方面,则由交行香港子行、澳门分行优选包括基金、债券、定期存款等超过130只投资产品,覆盖全球市场及丰富资产类别的基金、债券和存款等,为大湾区境内客户投资提供品类更加丰富、更多元化的选择。
吕畅:浦发银行已经做好“跨境理财通”相关业务准备,目前系统开发已准备就绪,创新建立了跨境理财服务机制,完成了服务流程、内控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多项制度的制定工作。
浦发银行拥有银行、租赁、基金、信托、货币经纪、合资银行、境外投行等多种金融牌照,也将发挥旗下各子公司内部协同效益,通过投行、资管、财富管理的有效整合,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战略布局。同时,我行也已经与香港、澳门等当地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在获得试点业务资质后将进一步完善系统对接,为三地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期待监管机构批准后,成为首批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机构,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对于港澳投资者,内地资产最大的吸引应该是中国经济快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投资红利,初期为北向通客户推出百余只涵盖时下热门板块的基金产品及固收+策略基金,同时加快开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的专属金融产品,从客户视角不断丰富创新产品种类,满足港澳投资者个性化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闵成:在“跨境理财通”试点初期,我们计划先推出中低风险产品,让首次接触跨境产品的投资者有机会先了解产品,并做好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以“北向通”为例,初期我们计划会有超过20只基金进入“跨境理财通”渠道面向港澳投资者销售,涵盖货币、股票、债券等多种资产类别,包括中国新经济主题、固收+等相关策略的基金,其中不少是渣打银行独家代销的基金。
考虑到两地市场的产品数量和种类繁多,为了避免投资者面对眼花缭乱的产品时不知所措,我们同时将渣打集团成熟的“Fund Select基金精选”研究系统与本地的运营经验相结合,在这些基金中精选长期业绩稳定、可持续的绩优基金类产品作为渣打精选基金。此外,我们与国内外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根据渣打在内地和香港百余年的运营经验,根据投资者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趋势,根据市场环境和趋势准备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
资管新规以来,资管业务回归本源,固定收益向净值型产品转型,同时随着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降,房地产市场的降温,一些内地投资者正考虑将部分资产分散投资到海外,通过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来实现更稳健的投资回报。对于港澳投资者而言,更注重投资组合的分散性。过去,他们对内地的投资方向更倾向于存在息差的储蓄类产品,而对A股市场相对谨慎。
不过,随着中国经济转型,新经济相关的行业板块带来了新的投资红利,同时,内地资本市场在制度建设和法规层面愈发成熟,加之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这些都给港澳投资者带来了配置中国内地资产的机遇。这些对跨境投资富有兴趣的投资者都是我们的目标人群。
《中国经营报》:外资行与中资行存在哪些竞合空间?
贺波:商业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优势特征,结合“跨境理财通”契机,提升自身财富管理能力,是每一个参与者都需思考的必答题。
“跨境理财通”要求境内外银行开展的合作是多层次的。总体上来看,既有银行基础设施的对接,又有业务机制的协同;既需要境内外参与银行在业务系统、人员设置、网点布局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亦要求双方在产品筛选、营销推广、业务流程、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业务规则上紧密配合协调。
境内银行与港澳银行均有责任和义务建立起更深层次的协调合作联动关系,为探索个人跨境金融投资便利化、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民生金融服务特色和优质生活圈贡献自己的力量:一是更好地满足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及监管要求,充分考虑投资者行为习惯差异,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客户体验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二是发挥合作方优势,持续提升“跨境理财通”项下市场投研、产品筛选等能力;三是增加数字化建设和经营投入,增强拓客活客能力。
吕畅:大湾区是全球商业银行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拥有规模不断增长的财富客群。对中资与外资银行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
内地银行参与“跨境理财通”将有助于理财客群的持续扩大,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不断提升银行的财富管理水平,加强资产配置能力。外资银行可以利用粤港澳的网点、业务优势及客户资源,拓展大湾区内的财富管理服务能力,为投资者进一步配置海外资产提供更多选择,由此扩大港澳财富管理市场的腹地和辐射范围,吸引更多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在大湾区投放新的资源,也有利于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跨境理财通”将加大大湾区金融机构的交流,使得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更加紧密,促进银行在产品开发、业务拓展、客户服务等方面形成有益互补,从而不断激发金融创新能力和跨境服务的竞争力。随着财富管理竞争加剧,也会对客户服务、产品管理能力及服务渠道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参与银行还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闵成:外资银行拥有丰富的海外金融资源、来自不同市场的运营经验,以及相对成熟的风控机制。这些外资行的特点,一方面可以引入国内,为本地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的范例和样板;另一方面也能给本地财富管理机构带来精进产品和业务的动力。
“跨境理财通”的推出将有效推动银行间合作与竞争,激发大湾区的金融创新活力。在资管新规倒计时的大背景下,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对银行在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度和投研平台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内地的金融机构而言,学习、借鉴境外机构在产品、服务上的成熟经验,有助于加快自身的业务转型进度。境外机构也有机会直接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服务,扩展了其服务的半径,也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内地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最终提升其业务体量。
差异化布局 寻求创新与风险“平衡术”
《中国经营报》:由于粤港澳三地的监管环境和法律法规不同,投资者的偏好也不同。银行如何满足差异化的财富管理需求?
贺波:总的来说,“跨境理财通”将为大湾区内地和香港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资产配置渠道,更加多元的投资标的和投资方式,同时亦对银行的投研和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这一方面需要银行具备较强的跨境市场分析和投资研究,强化投研团队和研究体系建设,且需更具有国际化视野,要综合考虑各类产品管理人优势、跨境客户需求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的特性等因素。
另一方面,“跨境理财通”初期也明确了相关产品的风险等级,总体上要求银行向客户提供中低风险的偏稳健类产品。银行应根据产品结构、资产类别、价格波幅、过往表现、客户需求等多维评估,独立确定产品风险级别,并做好产品存续期管理,及时关注市场变化、突发事件、产品及合作机构变化等,确保产品风险可控。
闵成:《实施细则》对于合格投资者是有明确的定义的。通过对投资者的资金实力和投资经验设定一定的门槛,可以在理财通开展初期,让第一次参与跨境投资的内地投资者面对不同市场更加从容。从资金层面来看,我们认为符合征求意见稿门槛的大湾区内地投资者数量应该有不少。而在投资经验层面,考虑到三地在市场、产品、风险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对于初次进行跨境投资的内地投资者,对于海外金融市场了解不多,2年的个人投资经验门槛设置也较为合理。
考虑到《实施细则》对产品风险等级的设置,初期虽然市场上会出现琳琅满目的产品,但许多产品在投资标的和配置比例上可能会趋于同质化,这就非常考验金融机构的投研能力和产品筛选能力。
从银行机构的角度而言,不同银行对于产品的风险等级认定确实存在不同的考量,但是从《实施细则》上可以看出,无论是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还是公募基金,都需要同时参考发行人/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评级,这其实给了参与理财通的不同银行机构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如果参与理财通的内地、香港两地银行属于同一个集团,这样存在差异化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以渣打银行为例,我们在两地市场使用的产品评估标准虽然表述上会有一定区别,但其背后的评估体系和系统逻辑都是相通的。
《中国经营报》:“跨境理财通”作为业务试点,银行如何平衡创新与风险?
贺波:“跨境理财通”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有严密的机制安排,通过投资户与汇款户之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及跨境资金的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可有效地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为了满足相关要求,银行需通过专款或专户管理的方式,在系统层面确保资金封闭。同时,在资金划汇渠道及额度管理方面,也应通过系统验证或“系统+人工”的双重审核方式,确保划汇的渠道、目标及相关额度管理准确有效。
基于此,银行一方面在硬件上,需进行相关改造、优化和模块嵌入,将控制逻辑部署在业务系统中;另一方面在软件上,也需进行大量的管理机制建设、业务培训和流程演练,确保相关业务开展时,各个环节的管控、审核到位。
吕畅:“跨境理财通”开通后,将有利激活大湾区财富管理行业,客户、业务量、资金流将会大幅增加。
对于“南向通”的客户,内地银行将通过客户提交的财力证明材料来识别合格投资者身份,并将客户的证明材料作为开立“跨境理财通”账户的依据记录在系统中,严格把控投资者资格。
“北向通”的客户,港澳投资者来到内地开立北向通投资账户时,内地银行将依托于境外合作银行提供的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来确认投资者身份。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业务前,与境外合作银行要有良好的沟通,制定符合三地监管、银行内部要求的确认方式。
“跨境理财通”银行机构作出了很多项创新制度安排,在两地系统业务对接、保障跨境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优化了银行服务体验,资金汇划、线上风险测评、远程产品购买基本都能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能够享受更加便利快捷的跨境金融服务。我行目前在系统搭建、产品准备等跨境服务对接上已经全面准备就绪,并配置专业的跨境服务经理队伍,全力支持“跨境理财通”业务落地。
闵成:跨境资金挪作他用是跨境类业务中需要警惕的一个风险。设定严密的机制安排,是防范风险的必要前提。
无论是“北向通”,还是“南向通”,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均需在投资产品购买地开立投资户、在资金汇出地开立汇款户。对投资户与汇款户之间建立资金闭环汇划关系,加之对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能够有效地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为便于个人投资者管理和识别理财产品风险,降低跨境交易环节的汇兑成本,“跨境理财通”业务涉及的跨境结算均使用人民币,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
此外,海外投资项目/产品的风险管理也是跨境投资的风险点,《实施细则》中对于理财通展业初期要求适用产品为中低风险,也设置了合格投资者门槛,加之银行在两地市场的经营经验,并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披露提示,有助于控制相关风险。
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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